联系方式
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636296
传真:020-85675135
电邮:ycsw29@163.com

手机热线:13763321863


公司客服直线
:137-6332-1863
:137-1089-4352

:137-6085-5235


业务微信,扫码联系

公司地址
邮编:51000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5号

伟诚广场1209房

2024广州个体户申办流程及资料

浏览次数:967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分享按钮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伟诚广场1209     联系电话:020-85636296
版权所有: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粤ICP备2022118870

在线客服系统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