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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三年不使用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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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 工商

  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撤销的。《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提示,侵权商标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侵犯商标权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商标权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处以罚款的行政责任;

  2.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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