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636296
传真:020-85675135
电邮:ycsw29@163.com

手机热线:13763321863


公司客服直线
:137-6332-1863
:137-1089-4352

:137-6085-5235


业务微信,扫码联系

公司地址
邮编:51000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5号

伟诚广场1209房

商标使用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浏览次数:746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一、注册商标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尚核准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商标使用或者服务范围外使用此商标应该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转让人应该签订转让协议,而且应该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
  
  四、商标注册人不能擅自改变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进行改变注册商标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不能修改的事项。
  
  五、注册商标应该防止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如果被核定为通用名称,任何人任何单位随时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改注册商标。
  
  六、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有使用商标的权利,但是如果您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有可能被依法撤销。
  
  七、被许可应该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八、注册商标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商标局公告。
  
  九、注册商标应该防止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如果被核定为通用名称,任何人任何单位随时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改注册商标。
  



分享按钮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伟诚广场1209     联系电话:020-85636296
版权所有: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粤ICP备2022118870

在线客服系统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