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636296
传真:020-85675135
电邮:ycsw29@163.com

手机热线:13763321863


公司客服直线
:137-6332-1863
:137-1089-4352

:137-6085-5235


业务微信,扫码联系

公司地址
邮编:51000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5号

伟诚广场1209房

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浏览次数:1282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一、两者成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并规范运行的。而个体工商户是以《城乡个体工商管理条例》为依据成立、规范其运行的。  

 

二、两者成立条件不同  

1、名称不同有限公司名称有严格的规范,与公司责任形式及经营范围有关。而  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法律、法规没有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只能是XXXX贸易商行、XXXX经营部等。

2、经营场所不同有限公司必须有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没有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投资主体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财务核算要求不同有限公司必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而个体工商户没有财务制度要求。  


三、个体工商户与有限公司的权利、责任不同  

1、有限公司的法律主体是公司,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主体是个人。  

2、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是有限责任,超过注册资金的债务可以申请破产。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债务必须清还。  

3、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则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4、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可以转让,而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不能转让。  

5、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期限比较长,经营范围也可以变更;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比较短,经营范围是不可以变更的。  

6、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国家对企业征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交纳管理费。而个体工商户除依法纳税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7、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8、两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时效期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关于个体户的几个误区  

1、个体户可以不记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2、个体户可以不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交增值税。  

3、个体户可以不年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4、个体户可以不审批”?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而且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5、个体户不会被抽查”?  

很多个体户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那么就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抽查吗?很明确的告诉你,当然不是!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因为不少个体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有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五、创业者究竟选个体工商户好还是注册公司好?  

个体和公司各有各的优势和弱势,在不同时期对创业者来说会有不同的作用。个体户不能转让,不能开分店,而且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但这些公司都可以,因此,大家在选择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即可。  





分享按钮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伟诚广场1209     联系电话:020-85636296
版权所有:广州业昌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粤ICP备2022118870

在线客服系统






分享按钮